我本善良 發表於 2012-8-2 08:23:20

【醫門法律 卷五 瘧證門方 人參柴胡引子327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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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P align=center><FONT size=5><STRONG>【<FONT color=red>醫門法律 卷五 瘧證門方 人參柴胡引子327</FONT>】</STRONG></FONT></P>
<P><STRONG></STRONG>&nbsp;</P><STRONG>人參柴胡引子 (《事親》) 人參 柴胡 黃芩 甘草 大黃 當歸 芍藥(各等分) 上為粗末,每服三錢,水一盞,生薑三片,煎至七分,去渣溫服。 </STRONG>
<P>&nbsp;</P><STRONG>昌按:此即小柴胡去半夏,加大黃,當歸、芍藥,大柴胡去半夏、枳實,加人參、當歸。 </STRONG>
<P>&nbsp;</P><STRONG>於和法中略施攻裡之法,深中肯綮</STRONG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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