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標題: 【醫宗金鑑 婦科心法要訣 胎前諸證門 胎兼癥瘕 26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tan2818    時間: 2012-8-19 16:41
標題: 【醫宗金鑑 婦科心法要訣 胎前諸證門 胎兼癥瘕 26】

醫宗金鑑 婦科心法要訣 胎前諸證門 胎兼癥瘕 26

 

 

妊娠有病當攻下,衰其大半而止之,經云有故而無損,與病適當又何疑。

 

〔註解〕:

 

凡孕婦素有癥瘕舊疾,或有新病應攻下者,俱攻其大半,餘俟其自消,不可盡攻。

 

經云有故無損,言藥雖峻,有病則病受之,不能傷胎也。

 

攻其大半,與病相當,又何疑於有妊必不可攻之說耶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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