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脈經 卷一 持脈輕重法第六07】
脈有輕重,何謂也?
然︰初持脈如三菽之重,與皮毛相得者,肺部也(菽者,小豆。
言脈輕如三小豆之重。
○作皮毛之間者,肺氣所行,故言肺部也)。
如六菽之重,與血脈相得者,心部也(心主血脈,次於肺,如六豆之重)。
如九菽之重,與肌肉相得者,脾部也(脾在中央,主肌肉,故次心如九豆之重)。
如十二菽之重,與筋平者,肝部也(肝主筋,又在脾下,故次之)。
按之至骨,舉之來疾者,腎部也(腎主骨,其脈沉至骨)。
故曰輕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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