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劉銘傳】
【辭書名稱】教育大辭書
劉銘傳(1838~1896)為清代首任臺灣巡撫,推行新政,興辦學校,貢獻極大。
據連橫〔臺灣通史.列傳五〕載:劉銘傳,字省三,安徽合肥人也。
少任俠,洪軍之役,湘鄉曾國藩奉詔辦團練,銘傳從之,歷戰有功。
同治元年(1862),李鴻章募淮勇,聞其名,以為管帶。
……光緒十年(l884)越南之役,法軍犯臺灣,勢危迫,詔任督辦臺灣事務大臣。
……(光緒)十一年九月,詔設臺灣省,……詔以銘傳為巡撫;
十二年夏四月就任。
劉銘傳自光緒十年來臺領軍抵抗法軍進犯,即因熟悉臺灣事務而就任臺灣設省後首任巡撫。
在四年任期中,劉銘傳在臺推行新政,大凡計有:(1)建築砲臺,設軍械機器局、火藥局、水雷局以加強防務;
(2)清賦以增財源;
(3)設撫墾局、番學堂,布隘勇制,以理番政;
(4)籌郵務、架電線、築鐵路(基隆至新竹),以利交通;
(5)購商輪以興臺灣貿易;
(6)興辦腦務(樟腦)、煤務兩局以謀工商;
(7)創西學堂、電報學堂,一新臺灣教育。
惜劉銘傳在臺新政,未為中土保守分子所接納,在其稱病請辭後,後繼巡撫邵友濂一反劉銘傳之作風,加以財政一籌莫展,乃致新政停頓。
轉自:http://edic.nict.gov.tw/cgi-bin/tudic/gsweb.cgi?o=ddictionar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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