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五術堪輿學苑】

標題: 【中華百科全書●宗教●回教法律制度】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楊籍富    時間: 2012-12-3 07:00
標題: 【中華百科全書●宗教●回教法律制度】

中華百科全書●宗教●回教法律制度

 

回教除宗教信仰之外,倘有「教法」。

 

教法即「行為的準則」或「法典」,其內容包括:禮拜的方式,生活及道德的標準,判斷是非之法規制度等。

 

古蘭經與聖訓(Hadith)為教法之主要依據。

 

古蘭經為真主之啟示,聖訓為穆聖之教訓,乃有關其生前言行的記錄。

 

此等教訓與記錄由穆聖之門徒或其直接見證人蒐集而成,世代相傳,編集成冊。

 

過去的著名法學家,根據古蘭與聖訓,制成一套詳細的法律,以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問題。

 

這套法律,稱為「費格黑」(Figh),規定信者如何按照「教法」的要求而生活。

 

因為大學者對教義的解釋見解上的不同,分為四大支派:一、哈乃飛派:其宗師為時人所稱「最偉大的教長艾布.哈乃飛(AbuHanafi)」,其制法依據為古蘭經與聖訓,輔以「援引」與「比附」兩項權宜辦法。

 

所創律法,中肯公允,傳布甚廣。

 

二、馬力克派:宗師為馬力克教長(ImamMalik),對於聖訓研究精湛。

 

馬力克制法除依據古蘭與聖訓外,注重「援引」,在援引中,重視習慣,尤其是麥地那(Medina)一地之風俗習慣。

 

三、沙飛蘭派:宗法艾布.阿布都拉沙飛爾教長(AbuAbdullahMuhammedShafeir),沙飛蘭派立法,除以古蘭經、聖訓為依據外,輔之以會商、援引與條理,而於條理尤為重視。

 

四、汗百力派:大教長汗百力(AhmedIbnMuhammedHanbeli),其制訂法律,偏重廣泛採用聖訓。

 

以上四種法學派別,任何一種都是正確的,但祇能選擇其一而遵循之。

 

此外,尚有一個稱為「聖訓派」(Ahl-Hadittr)者,彼等相信具有某種程度之智識與學問的人,可直接從古蘭經與聖訓中,尋求指引。

 

(謝松濤)

 

引用:http://ap6.pccu.edu.tw/Encyclopedia/data.asp?id=607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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