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國歷代官職詞典·崇福司】
元官署名。
至元二十六年(1289)置。
掌也裏可溫教(基督教)事務,管理教士及十字寺(教堂)。
延祐二年(1315),改為崇福院,歸併所屬全國也裏可溫掌教司七十二所,全部事務均歸崇福院管理。
七年,複改為崇福司。
有司使、同知、副使、司丞等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