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國歷代官職詞典·稅務處】
官署名。
清光緒三十二年(1906)置。
掌節制海關所用華、洋人員。
督辦大臣以戶部尚書充任,會辦大臣以外務部右侍郎充任,其下設提調、幫提調、分股總辦、幫辦等官,由外務、度支二部丞參兼充。
咸豐後,海關權力悉關外籍的總稅務司。
清廷設立此處,欲使總稅務司受督辦、會辦節制。
英國提出抗議,謂關稅擔保外債,不能任意變更制度。
清廷被迫聲明內部並不更動,原擬定的職權未能實現。
辛亥革命後,沿設稅務處,有督辦一人,為特任官,會辦一人,簡任;
餘有提調、幫提調以及第一至第三股股長,文牘、統計、會計、庶務四科科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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