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中國歷代官職詞典·貲選】
漢以稱憑財產資格為官的途徑。
漢朝制度,有貲(財產)五百萬錢者,可任郎,得自備車馬服裝,到京師聽候選用,時稱“貲郎”。
《史記·張釋之列傳》司馬貞索隱引如淳曰:
“《漢儀注》貲五百萬得為常侍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