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儀禮注疏 卷第三十二】
叔父之下殤,孫之下殤,昆弟之下殤,大夫庶子為昆弟之下殤,為姑、姊妹、女子子之下殤,為人後者為其昆弟、從父昆弟之長殤。
[疏]釋曰:此經自『叔父』已下,至『女子子之下殤』八人,皆是成人期。
長殤、中殤大功,已在上《殤大功章》;
以此下殤小功,故在此章也。
仍以尊者在前,卑者居後。
云『為人後者為其昆弟之長殤,從父昆弟之長殤』,此二者以本服大功,今長殤、中殤小功,故在此章。
從父昆弟情本輕,故在出降昆弟後也。
傳曰:問者曰:中殤何以不見也?
大功之殤,中從上,小功之殤,中從下。
(問者,據從父昆弟之下殤在緦麻也。
大功、小功,皆謂服其成人也。
大功之殤中從上,則齊衰之殤亦中從上也。
此主謂丈夫之為殤者服也。
凡不見者,以此求之也。)
[疏]註『問者』至『求之也』。
釋曰:不直云『何以』而云『問者曰』者,以其傳總問大功、小功,所問非一,故云問者曰,與常例不同。
鄭云『問者,據從父昆弟之下殤在緦麻也』者,以其《緦麻章》見從父昆弟之下殤,此章見從父昆弟之長殤,唯中殤不見,故致問,是以據從父昆弟也。
云『大功小功,皆謂服其成人也』者,以其《緦麻章》傳云:『齊衰之長中從上,大功之殤中從下。』
據此二傳言之,禮無殤在齊衰,則下齊衰之殤與大功之殤據成人,明此大功與小功之殤據服其成人可知也。
若然,此經大功之殤唯有為人後者,為昆弟及從父昆弟二者,長殤、中殤在此小功,共成人小功之殤中從下,自在緦麻,於此言之者,欲使小功與大功相對,故兼言之也。
云『大功之殤中從上,則齊衰之殤亦中從上也』者,以此傳云大功之殤中從上,小功之殤中從下而言,則大功重者中從上,齊衰重於大功,明從上可知,故謂舉輕以明重也。
又云『此主謂丈夫之為殤者服也』者,鄭以此云大功之殤中從上,小功之殤中從下。
《緦麻章》云:『齊衰之殤中從上,大功之殤中從下。』
兩文相反,故鄭以彼謂婦人為夫之族類,此謂丈夫為殤者服也。
鄭必知義然者,以其此傳發在從父昆弟丈夫下,下文發傳在婦人為夫之親下,故知義然也。
云『凡不見者,以此求之也』者,周公作經,不可具出,略舉以明義,故云不見者以此求之也。
為夫之叔父之長殤。
(不見中殤者,中從下也。)
[疏]註『不見』至『下也』。
釋曰:夫之叔父義服,故次在此。
成人大功,故長殤降一等,在小功。
云不見中殤者中從下也者,下《傳》云『大功之殤中從下』,主謂此婦人為夫之黨類,故知中從下,在緦麻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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